Article 49
Amended鼓励、支持发展相关养老服务志愿组织,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等激励机制。志愿者或者其直系亲属进入老龄后根据其志愿服务时间储蓄优先、优惠享受养老服务。
鼓励、支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学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养老服务志愿活动。学校和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志愿服务情况登记档案或者记录卡。鼓励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录用、聘用有志愿服务经历者。
鼓励志愿者和老年人结对,重点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生活救助和照料服务。
民政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当对养老服务志愿者进行专业培训,并提供相关便利。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