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Amended

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送备案。

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应当提交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和说明各一式五份,同时附送规范性文件的电子文本。

每年1月31日前,各报送机关应当将其上一年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报送备查。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