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Amended

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本省动物疫病预防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动物疫情和保护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需要,及时制定并公布动物疫病预防办法。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动物疫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免疫计划。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