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Amended

河道水面、驳岸、护栏、岸坡及两岸绿化、景观设施的保洁和维(养)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

单位和封闭式管理小区内河道的保洁和维(养)护由产权人或者使用人负责。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