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Amended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河道规划制定河道整治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河道整治年度计划应当明确截污控污、防洪排涝、河道清淤、滨水空间改造等整治目标,明确责任单位和任务分工。

对严重影响水质、防洪安全和环境景观的河道,应当采取应急措施,优先安排整治。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