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建立健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扶贫对象、扶贫任务和扶贫目标。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发挥各自优势,组织资金、项目、技术、市场、培训等资源,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发展经济社会事业。
驻村帮扶工作队负责宣传并协助农村基层组织落实扶贫政策,指导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参与资金筹措、信息服务、技术支持等扶贫开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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