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城市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治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开展城市治理的监督考核工作,提出奖惩方案,报城市治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二)组织、引导和协调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相关工作;

(三)召集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四)完成市人民政府、城市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