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Repealed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负有以下责任:

(一)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人、财、物等内部管理制度,对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岗位和环节加强监督和制约;

(二)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制、纪律、道德和警示教育,对遵守和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查处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国家机关报告;

(四)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本单位的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

(五)接受有关国家机关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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