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Repealed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制止违法行为,可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

(二)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进行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桥梁、隧道安全的活动的。

Local Regulations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25,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