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市城乡管理部门是本市餐厨废弃物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餐厨废弃物的具体管理工作。
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餐厨废弃物的投放、收集、运输的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餐厨废弃物产生和收集的日常管理工作。
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