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Article 2Amended本规定所称重大事项,是指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须经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