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1

Amended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的年度财政收支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执行。执行过程中,本级预算的追加、追减以及重大项目的调整,必须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加强财政管理,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培植财源,增收节支,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防范财政风险。

自治州的审计机关依法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加强对国有资产、预算收支和其他财政资金的审计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