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境外的,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

Judicial Interpretations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 In force from January 5,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