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下列人员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一)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人员;

(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八十五条第十二项规定的人员。

Judicial Interpretations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