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明知他人实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的犯罪行为,而为其生产、提供专用材料或者提供资金、账号、技术、生产经营场所等帮助的,以共犯论处。

Judicial Interpretations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