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管理、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主管部门及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人民政府、三山”保护管理机构组织编制“三山”保护规划,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后,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三山”保护规划应当划定“三山”保护范围,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Local Regulations ·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