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由上级人民政府返还给自治州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应当主要用于地质勘查、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及矿产资源保护与管理等相关支出。

根据开发者付费、受益者补偿、破坏者赔偿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支持等措施对因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生态环境而退出勘查开发区域的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Local Regulations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