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Repealed

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专门委员会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Local Regulations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2,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