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应当包括物业服务人员费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和日常运行及维护、绿化养护、清洁卫生、秩序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保险和办公费用。物业服务费应当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分摊。供水二次加压设备运行电费和供热换热站、加压设备运行电费、水费由供水、供热单位承担,不得列入物业服务成本。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残冰积雪应及时清除运送,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清运。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对电梯、避雷、消防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和生活保障以及其他有特定要求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安全运行,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专业机构进行维修和养护,并签定维修保养合同,电梯达到使用年限需强制报废时,可依法申请专项维修资金在本小区内统筹调配使用,予以更新。
Local Regulations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