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Chapter 4 电能保护Article 22Repealed电力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有序用电的规定,保障电网运行安全。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时,电力企业和用户应当服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电力行政管理部门的用电安排。电力用户应当加强用电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不得危及公共用电安全。供电企业应当加强对电力用户安全用电的指导。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08Article 21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