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Amended

公证员办理公证时,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是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与本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正确办证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公证员助理、翻译、鉴定等人员。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6,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