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Chapter 2 立法准备/Section 1 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Article 11Amended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确需调整的,由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建议,法制委员会审查后报主任会议通过,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的项目,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召开的一个月以前提出议案;不能按时提出议案的,提案人应当向主任会议报告。Local Regulations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9, 2019Article 1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