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

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听劝阻的,由设施的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