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设区的市、县(市、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

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下列基础测绘项目:

(一)建立和复测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

(二)组织实施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遥感资

料,制作影像图;

(三)测制和更新1:500、1:1000、1:2000国家基本比例

尺地图和数字化产品;

(四)组织实施重点水域水下地形测量;

(五)组织城市地下空间和地下管线普查,建立和维护城

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六)建立和更新城市三维实景数据;

(七)建立和维护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平台;

(八)编制综合地图集、普通地图集;

(九)国家、省和设区的市规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