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学校、幼儿园、住宅小区以及其他公众聚集场所新安装电梯,没有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和双回路供电系统,或者没有配置备用电源、安装电梯应急平层装置的;

(二)新安装使用的乘客电梯,制造单位未配备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和网络远程传输功能的监测装置,并提供标准数据接口的。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