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市水利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内河防洪排涝和水利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内河水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

市自然资源、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市区内河管理保护的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