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工作,应当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水资源综合规划,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投入,将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Local Regulations ·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