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Amended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日常运行管理,委托有资质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负责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加强电梯日常运行的检查、保养和维护,保障电梯的安全运行。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电梯存在性能故障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及时维修。

电梯经安全技术评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主要部件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报废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公示,积极协调办理报废事宜。

有本条第三、四款情形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同时向物业所在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