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7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渔船回港、人员转移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的。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8,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