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石油供应单位应当建立油料预置机制,当防汛防旱防风应急响应启动或者重大灾害气象、海洋、水文预警信号发布后,提前向可能受灾地区优先调运油料。
石油供应单位应当指定应急保障供油联络人,通信、电力等主管部门应当指定专人对接用油保障事宜。在抗灾救灾期间,石油供应单位应当设立抢险救援车辆优先加油通道,对抢险救灾车辆及救灾用油设备优先安排加油。
紧急情况下,对亟需用油但距加油站较远的受灾地区,石油供应单位应当安排运输工具及时运送油料。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8,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