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防灾减灾设施、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治、风险防控措施等进行检查,发现影响安全的问题,应当责令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处理。
有防汛防旱防风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防汛检查制度和专项检查制度,对管辖范围内的工程设施、物资储备、通信设备设施、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建立风险防控和隐患处置台账,对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整改或者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8,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