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规划建设,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
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行政区域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规划,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新建、改建、扩建城镇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应当同步规划建设雨水排放管网和污水排放管网,并确保污水排放管网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联通。
Local Regulations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