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1

In force

本市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健全学生权益保障机制。

鼓励实习单位为实习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相关经费可以从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