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国家机关实施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专门培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