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Repealed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公路渡口周围200米,小型桥梁周围50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以及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采挖砂石、淘金、开矿、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烧荒、刷坡、爆破、取土、伐木及其他类似行为;
(二)倾倒废弃物,堆放物品以及其他类似活动;
(三)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
(四)铺设输送易燃、易爆、易漏和有毒物品的管道及其他妨碍、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渡口、公路隧道安全的活动。
在前款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应当事先报经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有关的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