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应当认真执行有关保护军事设施的规章制度,建立军事设施档案,对军事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并对其重要部位采取安全监控和技术防范措施。

军事设施管理单位不得将军事设施用于非军事目的,但是因执行抢险救灾等紧急任务的除外。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