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通过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方式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消纳利用的,可以自行配套耕地、林地等对畜禽养殖粪污就近就地进行消纳利用,也可以通过与养殖、种植经营组织和个人签订消纳协议进行异地消纳利用。
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不得超过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当地耕地、林地的消纳能力和区域环境容量等确定并公布的具体消纳配置参数,应当消除可能引起环境污染或者疫病传播的有毒有害物质,并且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储存、输送、浇灌等配套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
Local Regulations ·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