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电梯应急处置平台,设立电梯安全应急救援资金,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统一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电梯应急响应预案,组织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建立区域性电梯安全救援网络,实现快速专业救援。

Local Regulations · 佳木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