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Repealed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依法拘留、逮捕的贩毒人员涉嫌吸毒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对其进行检测,依法作出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责令社区戒毒的决定,由监管场所、羁押场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戒毒时间连续计算;刑罚执行完毕时、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时或者释放时戒毒尚未期满的,继续执行戒毒措施。
被判处管制、缓刑的人员存在吸毒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戒毒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