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与管理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网,设置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并统一发布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