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老年人有权通过调解、诉讼要求赡养人、扶养人履行赡养、扶养义务。
赡养人、扶养人或者其他亲属侵犯老年人其他合法权益的,老年人可以向村(居)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老龄工作机构请求帮助,也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应当及时受理化解矛盾纠纷;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部门或者组织未依法履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职责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违反本条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致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