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应当明确下列重点内容:
(一)物质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泰州历史城区水城一体的古城格局,青砖黛瓦的建筑风貌,主干道十字相交、街河并行、街巷排列有序的空间肌理和兴化历史城区"十字结构、一廊多片"的城市格局;
(三)历史文化名镇的整体空间尺度和巷弄交错的传统民居群落风貌,以及沿街的传统商业风貌和沿河的水乡民居风貌;
(四)南北交融、兼收并蓄、崇文重教的泰州地域文化。
Local Regulations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