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Amended

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对有关议案草案进行审议(审查)时,应当深入研究论证,邀请相关领域人大代表和决策咨询专家参与,并征求有关方面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