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局部地区发生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定疫区和疫点。
疫区划定方案由市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根据疫情发生与蔓延情况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并报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疫点划定方案由区县(自治县)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根据疫情发生与蔓延情况提出,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并报市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