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可以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下列服务:

(一)科技成果信息的搜集、筛选、分析、加工、发布;

(二)科技成果的交易代理;

(三)科技成果的价值评估;

(四)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训;

(五)科技创新创业孵化服务;

(六)科技成果转化的其他服务。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