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工作者、先进模范人物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Local Regulations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