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Amended

在江河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附具符合防洪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规划同意书由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

河流治理与工程设施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