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村庄建设应当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县域统筹、生态优先的原则,实现村庄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Local Regulations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