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工业遗产保护范围内,擅自采矿、采砂、采石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