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除公园广场管理机构外,公园广场不得新增进驻单位和住户。现有的进驻单位和住户应当限期迁出。

进驻单位和住户尚未迁出的,应当遵守公园广场管理制度,不得损毁公园广场景观和设施,不得影响游客游览安全,不得在公园广场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8